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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03

    公司简介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以下简称“金属研究所”)成立于1953年,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科学院新创建的首批研究所之一,创建者是我国著名的物理冶金学家李薰先生。现任所长刘岗研究员。建所初期,金属研究所致力于我国钢铁冶金工业的恢复和振兴;随后,成功实现了向新材料领域的跨越发展,为国家若干重大工程提供了关键材料,成绩斐然。改革开放以来,金属研究所拓辟新宇,协同进取,集全所整体优势,攻国家急需技术,完成了大量高难度的科研任务。1999年5月,根据中国科学院实施“知识创新工程”的战略部署,在“东北高性能材料研究发展基地”建设中,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与中国科学院金属腐蚀与防护研究所整合建立新的“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金属研究所是我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重要的研究生培养基地,现有材料科学与工程1个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点、材料科学与工程1个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包含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腐蚀科学与防护4个二级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并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1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015年,金属研究所携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共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致力于培养造就材料领域领军人才。金属研究所现有在学研究生1000余人,在学期间他们可以接触材料学科前沿,参与重大课题研究,在科研实践中训练科研技能、提升创新能力。根据《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公开招聘管理办法》(科金人字〔2022〕16号)相关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现面向所内外公开招聘科研部门支撑岗位人员,本次招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同时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遵守学术道德规范,遵守科研诚信要求。

    (二)身体健康。

    (三)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水平(学历、学位)、专业技术知识、能力、技能和经验,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四)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内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我所官方网站(www.imr.cas.cn)上“人才招聘”专栏内统一发布。岗位信息详见公告正文底部附件。

    (二)报名

    报名方式: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点击意向岗位后的“投递链接”,投递简历;

    2.应聘者每次应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简历投递。

    注意事项:报名应聘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在后续审核、面试等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所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统一审查。

    (四)考试、考察

    考试、考察工作采取笔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我所官方网站(www.imr.cas.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由人事处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其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入职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我所的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其它未尽事宜按我所有关规定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与聘用等相关信息请联系人事处相关主管。

    人事处咨询电话:024-23979852

    附件中科院金属所科研部门支撑岗位列表(20240425更新)(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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