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学生会、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作为校团委指导的全校性学生组织,秉承“追求卓越,互助利他”的校训,承担着表达学生意愿,维护同学权益,服务同学成长成才,服务学校发展建设的重任。现面向全校2020级本、专科学生进行招新工作,招新和聘任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广大同学能够充分参与,行使自己的权利。
一、招聘需求设置
1.校团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网信部、礼宾部、志愿者工作部、广播台、社团管理部(下设秘书处、财务组、外联组、组织策划组、督察组、社团指导组、宣传报道组、网络媒体组);
2.学生会:学习部、文艺部、勤工助学部、校友服务部、体育部(学体中心,下设办公室、宣传组、专项组、活动组、纪检组);
3.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信息媒体部、纪律督察部、宿管监察部、文化发展部、权益服务部、校风管理部、雷锋志愿者服务部、沈阳工学院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注:伙管会隶属于自管会,由后勤保障部指导工作,下设职能部门)。招聘的岗位原则上均为干事。
二、推荐条件各学院推荐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2020级本、专科生;
2.思想进步,政治坚定,政治可靠,关心国家大事及时事政治;
3.个人形象良好,无不良嗜好,品行端正,团结同学,严于律己,群众基础好;
4.对学生工作富有热情,服务意识强,勤恳敬业,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三、招新和聘任流程
1.自由报名。经所在学院团总支审查同意并确定推荐,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于10月13日至17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博学馆202学生工作部学生会办公室。
2.资格审查。由招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人条件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确定人选。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同学进行业务能力笔试和面试(10月19日-24日),按照实际工作需要,10月25日前最终确定部门和录取人员。
四、其他事宜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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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沈阳工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