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班级心理委员设置
1、心理委员作为班委会成员纳入班干部管理体系,原则上是每个班级男女各1名,若班级规模确实较小或性别比例差距较大,可设1名(男女不限),也可由其他班委兼任。
2、一般情况下,心理委员不做经常性调整,经常性调整心理委员人选不利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班级的连续开展,也会对心理委员的工作造成不便。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经过辅导员推荐确定新的人选。
二、班级心理委员选拔条件
1、理解并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热爱并能主动学习心理知识,能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同学排忧解惑。
3、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观察力,善于倾听,诚实友善。
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能力,善于合作,团结集体。
5、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较强的心理自助能力,热爱生活,乐观开朗。
6、学习成绩良好,在同学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7、能够严格遵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保密原则。
8、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能够切实协助学校、辅导员做好心理委员工作,把工作做到实处。
三、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职责
1、心理委员是传播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员,是学校心理教育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其工作职责的核心是:学会观察、学会倾听、学会助人、保守秘密。
2、主动学习心理健康知识。掌握常见心理问题和紧急干预的常识,学习基本心理辅导技术,注重维护自身的心理健康。
3、积极参加心理专题培训。通过参加各种形式的心理委员心理专题培训,掌握心理工作能力和技巧,提升工作业务水平。
4、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定期以多种方式对本班同学进行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方面知识的宣传,提升其心理品质。
5、维护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主动关心同学,以满腔的热情、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同学,敏锐观察班级同学的心理动态,发现有心理困惑或障碍的同学及时向辅导员和大学生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上报。
6、协助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部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做好心理健康信息的收集、更新等工作。
7、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能够与老师、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
8、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心理委员对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严格保密,对所接触的同学隐私不得向任何人泄漏,若涉及自杀、杀人或自伤、伤人等特殊情况者需与学院、学校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老师及时沟通。
9、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协助学校、学院做好其他工作。
四、班级心理委员工作内容
1、发挥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制定班级心理教育工作计划。
2、定期报告。收集本班学生心理健康信息,每月向辅导员报告。
3、及时向班内学生传达学校、学院的心理相关工作和信息,对工作内容进行解答。
4、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并报道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配合学校、学院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5·25大学生心理文化节,组织班级开展相应的工作,并做好活动总结和相关报道。
5、调查了解本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开展相关调查研究,促进、改善班风、学风,解决本班学生的心理问题,促进学生整体水平的提高。
6、关心班级同学的情绪、心理状况,对同伴中出现的异常行为、不良情绪反应,根据所学心理学知识,可以适当介入,给予他人必要的支持(遵循保密性原则)。适当情况下,可以向同学委婉地介绍学校心理咨询中心。
7、危机事件及时反馈工作。对班级中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危机事件,言行偏激异常的同学,要及时迅速地向辅导员或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汇报,以便做出有效的应对措施,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8、认真做好对六个重要时段、十四个重点群体和个体重点观察、反馈,并协助辅导员做好心理危机学生的监护、跟踪与反馈。
六个重要时段包括:新生入校后;毕业生离校前后;考试前后;开学前后;季节交替前后;重大事件前后。
十四个重点群体及个体包括:家庭贫困者;特殊家庭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者;本人有重大疾病者;本人有精神疾病者;言行异常者;性格内向孤僻者;出现自杀倾向者;经历重大打击事件者;就业困难者;网络痴迷者;课程学习严重缺勤者;自杀学生周围的学生;考试成绩突然下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