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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强心,唱享幸福”校园心理合唱大赛活动通知

【来源:“赋能强心,唱享幸福”校园心理合唱大赛活动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4-25 】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十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我校《关于开展2024年沈阳工学院“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生养成热爱生活、珍爱生命、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我校特举办“赋能强心,唱享幸福”校园心理合唱大赛。

、活动主题

赋能强心,唱享幸福

、活动目的

引导学生关注自身心理健康,在活动中悦纳自我、调控自我,提升学生对幸福的认知能力,用心感受自身幸福,使自己的心灵世界更加美好,同时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团队协作能力,提升团队士气,激发饱满的激情,充分开发学生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

、活动对象

沈阳工学院全体在校生

、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组织奖两名。

五、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

承办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

六、活动过程:

本次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

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初赛,要求每支合唱队伍40人以上(分声部),各学院参赛队伍在提供的曲库(附件一)中选取歌曲。

(二)复赛

各二级学院通过初赛选出5支合唱团队再次进行现场展示所选曲目,复赛后决定参加校总决赛的1支团队,对团队作品进行视频录制(MP4格式),并填写活动报名表,合唱视频和报名表电子版以文件压缩包形式于2024年5月15日前上交至邮箱643118502@qq.com,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队伍名称+歌曲名称。

(三)决赛

由经济与管理学院承办,各院组织参与,最终以文艺演出形式开展。决赛时,合唱的表现手法可多种多样,不必拘泥于传统方式,可与情景剧、舞蹈、朗诵等艺术表现形式相结合。各二级学院参选队伍依次上台表演,表演结束后由评委现场进行打分,并颁发奖项。

七、评分标准

1.音乐表现及技巧:音准正确、节奏整齐、音色统一、歌曲表现、合唱技巧(具有一定合唱艺术效果)、舞台表演、队形变化和融入其他元素准确、恰当。(5分)

2.指挥节奏正确,动作大方、到位。(1分)

3.学生精神饱满、富有朝气、纪律良好行动整齐、台风好。(2分)

4.进场出场有序,演出服装相对整齐、统一。(2分)

附加项:如有学生乐器伴奏在原有基础上加2分,制作PPT或其他格式演示文件加1分。

八、注意事项

1.评分总分为10分(附加分3分),计算得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综合其他的评委得分为参赛队伍的最后得分。

2.各院参赛的选曲尽量不雷同(提前沟通),每队必须有指挥一名。

3.曲目总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包括上下场时间)。

4.比赛歌曲伴奏带自备,伴奏也可采用电子琴、钢琴等,或音乐伴奏带等形式。

学生处

大学生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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