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3-05-06 点击数: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为确保我校2023届毕业生顺利办理各项事宜,现将2023届毕业生的校园一卡通(以下简称“校园卡”)卡务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根据我校校园卡系统设计原则,毕业生在离校后不必对校园卡进行销户或退卡,持卡人可永久持有卡片作为银行卡或留作纪念。学生毕业离校后,校园卡将自动转为校友卡。

二、毕业生在临近离校前请注意充值额度,并尽量在离校前将卡内余额消费完毕对于因特殊情况必须退卡内余额的,请各学院在6月1日之前,务必以学院为单位准确、统一填写《校园一卡通退款明细清单》,电子版发送至智慧沈工张耀文邮箱处、纸质版送至博思楼A区105“校园卡服务中心”,于6月9日之前由资产财务处将卡内剩余款项全额转存至校园卡上的银行账号里。


特别说明:

1、由于我校采用虚拟校园卡系统,因此“完美校园”APP左上角显示的金额不作为退款凭证,以自助“终端”显示的余额及现代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审核为准。

2、请各学院按照规定时间上交《校园一卡通退款明细清单》。

3、各学院填写的校园卡卡号的银行转账功能请务必保持开通状态,以免影响卡内剩余款项的退回。

其他未尽事宜由现代教育技术服务中心予以解释。

联系人:张耀文 联系电话:56618991。


现代教育技术服务中心

二O二三年五月六日


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 邮编:1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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