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我校党委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省委教育工委有关要求,部署我校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党委书记胡晓梅主持会议并讲话,校党委委员、校领导、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胡晓梅传达领学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方案>的通知》及《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省属高校、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党委委员、副校长石伟领学《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讨论通过了《中共沈阳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深刻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强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辽宁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的重要抓手。要准确把握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要求,要全面领会《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精准性、实效性。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通过党纪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抓实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的各项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重温“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重要要求,坚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真正做到学懂弄通、熟练掌握。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实现学学相长、共同提高。要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让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撰稿/白静 图片/李若淇 校对/武囡囡 审核/胡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