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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来源:关于申报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4-03 】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项目(含美术创作资助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已发布申报公告,不同类项目的申报要求见国家艺术基金官网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和研究基础,组织教职工积极申报。我校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1.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s://www.cnaf.cn/index.html)查看各类别申报要求,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cnaf.cn/#/login)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2.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沈阳工学院,美术创作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个人。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主体可以是沈阳工学院也可以是个人。以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的项目,其登录名和密码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联系;以个人为主体进行申报的,自行注册进行申报,无须单位审核。

3.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于2024年6月10日前通过网络提交,管理中心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

4.各类项目申报所涉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可向行政工作部申请、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可向资产财务部申请、本年度1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

5.申报时间

各类项目从2024年4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6月10日截止申报。申报相关材料于20246月10日前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档1份至科技处。科技处邮箱:situkjc@163.com



科技处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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