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科协、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科技厅中科院沈阳分院《关于印发“2023年辽宁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系列活动”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辽宁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系列活动”,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风建设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以及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师生、科技工作者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增强恪守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规范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二、主办单位
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中科院沈阳分院
三、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至11月在全省各地集中开展特色活动。
四、活动主题
笃定初心,逐光前行
五、活动安排
1.以各高等院校、学会、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为单位,线上方式收听收看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宣讲教育报告会,具体收看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2.全省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级学会和有关单位,结合本单位专业产业特点,以适当方式举办特色的学风宣讲教育和科研诚信活动。
3.引导高等院校师生、学会会员、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科技工作者登录“风启学林”主题社区(https://www.fqxl.cn/)观看一批优质宣讲报告视频和学风精品课程。收看户外思政直播课《与科学对话,与林业同行》。
4.开展“学风传承”系列活动,组织省内学风涵养工作室围 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开展师生论坛、沙龙、分享会、交流会等活动。
5.组织辽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面向中小学生、高校师生、科研院所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弘扬科学家精神宣讲,充分挖掘自身资源,在实景实情中开展沉浸式宣讲教育活动。
6.组织发动科技工作者参加2023年“科技伦理前沿谈”全国征文大赛,提升科技人员和社会公众科技伦理意识。
7.省科技厅联合沈阳市科技局邀请省内相关领域专家面向驻沈高校院所开展科技伦理治理专题宣讲,教育引导科技人员开 展负责任的研究与创新,树立正确的科技伦理意识,遵守科技伦理要求。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统筹。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工作计划,加强协同配合,做好活动设计策划和统筹安排。
2.突出特色。各单位要充分挖掘自身资源,组织开展具有地域特点、符合实际的宣讲教育活动,拓展形式,追求实效。
3.大力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做好活动宣传,加强融媒体传播,营造浓厚氛围,放大活动效果。
4.及时总结。各单位及时将相关活动视频、音频、新闻稿、活动小结、特色活动等内容上传至“风启学林”主题社区。认真总结活动成效,凝练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特色活动情况报送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方式:58104070
电子邮箱:situkjc@163.com
科技处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