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沈阳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2017]37号》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五节第三十条规定。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经各教学单位呈报,由各二级学院呈报张*佳等4名学生有休学期满逾期一个月未办理复学手续等情况,经核实确有上述情况,拟给予张*佳等4名学生清退学籍处理。经沈阳工学院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张*佳等4名学生作清退学籍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日。
学生本人如对上述处理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信函、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
办公地点:培训楼301室
联系电话:024-58217098
E-mail:jxglb2018@163.com
联 系 人:刘道旸
附件:沈阳工学院清退学籍处理的学生名单
沈阳工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