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本科第二批次51名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7文章来源:浏览次数:

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沈阳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沈工发〔202318号)学校组织开展了转专业工作。经本人申请、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申请的51名学生转入新专业,现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间,学生本人可以书面形式撤销转专业申请,如对以上人选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信函、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

公示日期:2024827日至2023831

办公地点:博学馆207

联系电话:024-58217098

E - mail:sygxyjwc@163.com

人:刘道旸



务处

2024827


关闭 打印 责任编辑:刘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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