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采集学位授予相关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5文章来源: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发布的《关于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的通知》(学位办〔2024〕5号)要求,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采集新增导师及论文相关信息,现将信息采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采集信息数据结构及填写规则

1.导师姓名:可填多个导师,用中文或英文分号分隔。

2.论文类型:硕士博士选填“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综合研究”;学士选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涉密论文”。非上述类型的填写“其他”。不需要写论文的填写“无”。

3.论文题目:若论文类型为“无”,则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选题来源、论文研究方向、论文撰写语种均不填。

4.论文关键词:可填多个关键词,用中文或英文分号分隔。

5.论文选题来源:按照下表选填。表格之外的选题来源填写“其他”。

6.论文研究方向:可填2个方向,用中文或英文分号分隔。

7.论文撰写语种:参照执行GB/T 4881-1985《中国语种代码》和GB/T4880.1-2005《语种名称代码第1部分:2字母代码》。

二.信息采集方式

通过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采集,在维普系统中“本科论文抽检数据管理”-“抽检字段”页面进行信息填写,具体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说明。

三.采集时间安排

2024年6月5日-6月11日

请各学院务必组织好本单位教师,于截止日期前完成毕业生学位相关信息填报工作,信息填报完成后将上传至学位平台备案,如出现漏填、误填情况,相关后果学院自负。


附件: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学位数据采集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4年6月5日


关闭 打印 责任编辑:刘天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