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我校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与监督,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定于第11-12教学周组织全校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学院(部)负责人为组员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体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1.领导小组组长:杨秀英
2.领导小组成员:杨玥、林凯、靳新、赵元、吴琼、李晓波、郝志坚、施海滨、王家庆、邵玉、赵琳、韩芳、徐军、张丽丽、商俊平
二、检查方式
1.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2.学院(部)自查和教务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5月6日-5月17日
四、检查内容
(一)学院(部)自查
各学院(部)要按照学校要求并针对本单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做好自查工作,本次期中检查自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各学院(部)自查本学期校外实践基地的校企合作单位协议签订情况,合作协议新签、到期后续签、撤销、企业或学院对接人变更等事宜,于5月14日前提交附件1《2023-2024(2)沈阳工学院校外实践基地备案表》至教务处刘天宇老师处。
2.各学院(部)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自查本学期开设全部课程的教学大纲与开云app下载官网入口手机版 方案的一致性、编写的规范性、内容的合理性等,于5月14日前提交附件2《2023-2024(2)期中教学大纲自查情况记录表》至教务处安一梅老师处。
3.各学院(部)自查本学期开设全部课程的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于5月14日前提交附件3《2023-2024(2)期中作业布置与批改检查表》至教务常馨月老师处。
4.各学院(部)统计本学期考试课教考分离情况,填报附件3《2023-2024(2)考试课教考分离情况统计表》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于5月14日前报送教务处李冬明老师处。
5.各教学单位分别召开学院层面的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结合教育教学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解决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各学院(部)自查结束后,将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送教务处常馨月老师处。
(二)教务处专项检查工作
1.抽查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
(1)作业布置情况。作业布置的次数和布置作业的题目质量是否满足教学大纲的需要;布置次数及布置内容是否与教学日历和教案中的要求及内容一致;重点检查作业布置的质量,如作业题布置的类型,是否是多种类型作业题目。布置作业要目的明确,难易适度、精心筛选,作业题目的设计要具有启发性、典型性、针对性和代表性、避免布置简单机械化、重复性的练习;作业布置的数量、形式、方式、内容要符合《沈阳工学院关于作业布置和批改的管理规定》及学院相关实施细则等文件。
(2)作业批改情况。作业批改是否按照《沈阳工学院关于作业布置和批改的管理规定》和各学院(部)作业批改的具体实施细则执行;教师批改的次数与所留次数是否相符,批改是否及时;是否红笔批阅;是否有批改痕迹且批改符号记录规范;评语是否详细且带有激励性或指导性的评语;是否有评阅成绩、批改日期等信息;学生对于错题是否进行了修改;教师是否对学生错题进行了复批、教师是否认真评阅及完成的质量等等。
(3)教务处于5月15日前将抽查名单、检查时间、检查地点发送至相关教学单位,各学院依据抽查名单提前做好作业的收集工作。
2.教案编写情况
教务处将组织抽查各学院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教案,重点检查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的一致性;教学内容、过程设计的科学性;课程思政的融入情况等。教务处于5月14日前将抽查名单发送至相关教学单位,各单位依据抽查名单提前做好材料收集工作,并于5月17日前上交电子版材料。
3.实验室安全建设情况检查
依据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重点对各教学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实验室安全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4.校外综合实习过程材料检查
依据《沈阳工学院本科学生综合实习管理规定》、《沈阳工学院职业教育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开展2023-2024学年校外综合实习教学管理材料检查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沈阳工学院关于开展校外综合实习教学管理材料检查工作的通知》。
5.开展期中教师及学生座谈会
教务处将组织各单位分别召开学校层面的期中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做好自查工作,并有详实的自查记录。
2.各学院(部)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并加以总结整改。
3.各学院(部)于5月14日前将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及自查明细报送教务处韩东奇老师处。
附件:1.2023-2024(2)沈阳工学院校外实践基地备案表
2.2023-2024(2)期中教学大纲自查情况记录表
3.2023-2024(2)期中作业布置与批改检查表
4.2023-2024(2)考试课教考分离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