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强化实验室安全保障机制建设和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重点对各教学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情况,开展以下几方面的检查。
(1)实验室日常安全和卫生、药品库(含易制毒、易制爆)、安全防护设备等实地的常态化检查。
(2)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情况,固有风险源管理和检查实施情况,大型机械类、化学类、生物类实验室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和化学药品(含易制毒、易制爆)管理规范、实验废物管理和处置规范情况。
(3)实验室教学存档材料方面。依据沈阳工学院《实验室教学存档材料要求》,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准入机制和定期安全管理培训机制的建立,各教学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工作情况,实验室各类记录本填写情况,工作人员岗位日志填报情况。
二、检查时间
1.各教学单位自查:2024年4月29日-5月2日
2.学校检查:2024年5月3日-5月4日
三、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在学校检查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自查工作,学校将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实地走访、访谈和查看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期中实验室安全检查时间安排表(附件3)
提前做好迎检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查摆问题,将重点检查实验室基础建设和实验室使用记录本的填写及存档情况。请各教学单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24年5月2前提交教务处。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3.期中实验室安全检查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