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8日 12:26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沈阳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沈工发〔2022〕27号),学校组织开展了转专业工作。经学生本人申报、学院审核、学校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申请的71名学生转入新专业,现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间,学生本人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撤销转专业申请,如对以上人选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信函、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
公示日期: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
办公地点:博学馆208室
联系电话:024-58217098
E - mail:sygxyjwc@163.com
联系人:李彩红
附件:批准的2022年学生转专业人员名单
教务处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