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组织发展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入党前集中培训,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标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引导学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
二、培训对象
各二级党组织推荐优秀的拟发展对象参加本次培训,本次培训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二级党组织名称 |
入党前集中培训学员人数 |
1 |
机关党委 |
2 |
2 |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党委 |
30 |
3 |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 |
30 |
4 |
信息与控制学院党委 |
30 |
5 |
艺术与传媒学院党委 |
20 |
6 |
能源与水利学院党委 |
20 |
7 |
生命工程学院党委 |
20 |
8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 |
10 |
9 |
学前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
5 |
合计 |
167 |
三、培训时间
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30日。
四、培训形式
1.授课安排。本次入党前集中培训在信息楼报告厅由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授课,具体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2.教材要求。培训教材为中共中央组织部一局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修订的《入党教材》,由党委组织部统一为学员发放。
3.自主学习和交流研讨。各二级党组织组织学员进行2学时交流研讨并安排学员充分利用共产党员网(12371)和“学习强国”平台开展不少于300积分的相关党内文件的学习,此环节由各二级党组织组织考核。
4.考试安排。入党前集中培训结课考试由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结业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评定
为进一步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提升培训质量,强化日常培训环节考察评定力度,党课培训班采取综合测评制,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入党前集中培训班学员成绩考核标准
序号 |
考核内容 |
占比(%) |
备注 |
1 |
考勤出勤及听课纪律 |
30 |
缺勤一次扣5分,缺勤两次评定为不合格 |
2 |
自主学习 |
10 |
培训期间利用“学习强国”自主学习,学习积分不低于300分 |
3 |
结业考试 |
60 |
卷面低于80分评定为不合格。 |
注:培训学员总成绩不低于80分为及格。 |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确保质量。本次党课培训党委组织部将安排专人对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管理、严肃课堂纪律,确保培训质量,并安排专人负责培训工作。
2.各党支部要在学校党课教学内容基础上,通过搭建不进行认证的组织架构,组织学员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行自主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内容、时事政治等党的有关知识。
3.培训课程结束后,每名参加培训的学员要围绕“新征程上,青年如何握紧‘接力棒’,走好奋斗路”为主题,写一篇思想汇报。各党支部要将培训期间的所有材料做好整理留存以备检查。
4.请各二级党组织将2023年下半年入党前集中培训学员名单(附件2)于10月13日12:00点前通过“智慧沈工”发送至党委组织部王丹,纸质签字盖章版送至图书馆704。
中共沈阳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10月9日